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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鑫缘宏创酒业因查出假冒“贵州茅台酒”被罚5万元

2022-08-11 16:27: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国强)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文号为京石市监处罚〔2022〕37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鑫缘宏创酒业有限公司因查出假冒“贵州茅台酒”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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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详情为:2022年4月15日,执法人员会同“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对北京鑫缘宏创酒业有限公司经营场所销售的“贵州茅台酒”进行了检查。经查,现场共发现12瓶规格为53度500ml“贵州茅台酒”产品,经商标权利人代理人鉴定,其中8瓶为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经核实,当事人于2021年11月,从西黄村物美超市店门口推销人员手中购入上述12瓶“贵州茅台酒”产品,购入后将上述产品作为样品在店内展示,未对外进行销售,店内标识的产品销售价格为:2480元/瓶。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产品的供应商资质及进货票据。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共计1984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2022年7月27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5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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