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质量新闻网酒业资讯!
当前位置> 酒业资讯>>要闻>>

白酒只能是纯粮酿造!“新国标”实施 配制酒洗牌大幕开启

2022-06-01 15:06: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被业界称为白酒“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重新对白酒的定义进行了规范,白酒的定义为“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

根据“新国标”,白酒不得使用非粮谷食用酒精,如薯类食用酒精、糖蜜食用酒精等。那么,白酒“新国标”实施,对食用酒精产业将带来怎样的改变?

“新国标”重新定义白酒

新国标对白酒的规定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无论是固态法白酒,还是固液法、液态法白酒,以后都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如果使用就不能叫白酒,而是叫配制酒。

例如枝江大曲的柔和金枝江,其产品配料表上明确标有“食用香料”。依据新标准,这些将被划为“调香白酒”,不得再称为白酒。

此外,剑南春、老村长等品牌,也有部分酒有类似情况。比如剑南春绵竹大曲、老村长香满堂等,它们的产品标签配料表中,均标有食用香料成分。

中国酒业协会会长宋书玉指出,消费者不要将不执行“白酒”标准的配制酒或其他品类的酒类产品,理解为低端酒和劣质酒。不过,按照白酒“新国标”要求化归为配制酒的产品普遍是价格较低的“光瓶酒”,甚至有商超专门设置了“光瓶酒”的展台集中销售。那么,消费者该如何正确区分价格低和低端酒?

对此,高级商务策划师周培玉分析,过去白酒高端与低端之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一是看酿酒原料,二是看生产工艺,三是看品牌影响力,四是看储存环境和周期。今后只有白酒和配制酒之分,两者都存在低价格的产品,但白酒低价不一定是低端产品,如许多大厂的光瓶酒,玻汾(玻璃瓶汾酒)、红星二锅头、老白干等等,配制酒则以低端、低价居多。

2022年6月1日后生产的白酒,商品标签也随着新国标实施而变化——市面上生产出售的白酒,只要瓶身或包装上标明“白酒”二字,就是粮谷酿造、无添加的白酒。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认真仔细甄别酒瓶上的标签,看它是否符合白酒标准。

周培玉表示,“新国标”界定白酒很清楚,凡纯粮谷类酿造的无任何添加的蒸馏酒才是白酒,其他一律归为配制酒,也就是酒饮料。

如此一来,白酒行业更加细分,酿酒行业门槛进一步提高。

5月底,中国质量新闻网查阅京东商城和天猫超市发现,添加食用香料的白酒大多是价格低于30元的“光瓶酒”,目前这些饮用酒的名称依旧还是“白酒”。6月1日“新国标”实施后,生产出售的白酒商品标签将发生变化。

周培玉指出,今年6月1日以后,已经上市流通的、按照白酒“新国标”归为配制酒的“白酒”产品,依旧还可以销售和流通,但必须标明“配制酒”。“白酒新国标从去年5月发布到今年6月1日执行,中间预留了一年时间,就是为生产各类食用酒精酒的企业消化库存”。

本网还发现,白酒在“新国标”中的英文名被统一明确为“Baijiu”。

配制酒产业迎来新挑战

白酒“新国标”的颁布及实施,对于食用酒精产业,无疑是一次新的挑战。

工信部数据显示,2022年1~3月,全国规模以上酿酒企业白酒产量达到202.4万千升,同比增长4.7%。其中,3月当月白酒产量77.5万千升,同比增长4.2%。

另有数据显示,截至5月9日,2022年我国新增白酒相关企业3000多家,比去年同期少增46.3%。

对于贵州茅台、五粮液等知名酒企,主要白酒产品坚持纯粮固态酿造工艺传承,因此新国标对其影响微乎其微。

周培玉分析,白酒“新国标”实施后,配制酒生产企业的空间,无疑会受到较大挤压。因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配制酒属于饮品而非白酒。白酒必须与纯粮挂钩,而且不能有任何添加。

由此可见,白酒“新国标”的实施,白酒市场得到净化,对白酒消费者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周培玉向中国质量新闻网表示:“配制酒生产企业的应对措施,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转向生产粮谷类白酒,二是开发口感风味独特的配制酒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食用酒精相关现存企业超800家,主要分布在广西、四川、云南、山东等地区。其中,2019年共成立54家相关企业,2020年成立60家相关企业,2021年仅新注册8家相关企业。

不难看出,白酒“新国标”实施后,对食用酒精生产企业影响很大,有的企业可能会遇到“滑铁卢”。

“新国标”的实施,对酒行业来说,是一次标准重置,也是一次重新洗牌。消费者以后选择时将更加清晰明了,如果想喝“纯粮酒”,必然选择“白酒”。这对“配制酒”消费市场将产生不小的冲击,也必然会促使部分“配制酒”生产企业提升品质,以提高品牌影响力。(文/津青

(责任编辑:陆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深度
评论
访谈
视频
数据
酒文化
白酒
啤酒
洋酒
葡萄酒
保健酒
黄酒
米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