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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获850余箱无中文标签进口Coronita啤酒

2022-05-10 15:34:18 厦门市场监管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海沧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动多个执法小组,对13家酒品批发企业、海鲜大排档、KTV等食品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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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局接到线索举报称,市面上存在售卖无中文标签酒的行为,当即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在售的进口 “Coronita”啤酒外包装为全英文标识,没有中文标识,并且国外产品生产日期标识和中国标识生产日期不一致。这些产品未经合法渠道进入中国市场销售,存在质量隐患,且容易误导消费者。

目前执法人员已在6家经营主体,检查出共850余箱,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涉案金额达8万余元。上述6家经营主体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食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食品经营场所。要留意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并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经销商等信息。不购买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食品,不相信所谓的“特供”“厂家直销”“水货 保真”等说法,有效保护自己、家人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购买进口食品请留存发票、小票等销售凭证和实物,后续如有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电话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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