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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违法售卖假白酒 遭遇欺诈十倍赔

2022-03-30 16:12: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李沧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李沧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李先生的投诉,称在某烟酒商行花费400元购买了一瓶52度名牌白酒,回家后发现有问题,怀疑买了假酒,希望通过消保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李沧区消保委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与市场监管人员一起联系了厂家进行鉴定。经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厂家认定该酒为假冒产品。在证据面前,该烟酒商行对厂家的鉴定结论无异议,同意给予消费者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同时,李沧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烟酒商行售卖假冒白酒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本案中,该烟酒商行作为销售方应当保证其所销售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其售卖假冒白酒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应受到行政处罚。(来源:青岛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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