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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大洋酒业销售冒牌名酒被罚款80000元

2022-03-01 15:55: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星赫)日前,河北省平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承德大洋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冒牌白酒被罚款80000元。

据了解,2019年8月14日,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移送平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张凤堂涉嫌销售伪劣产品”一案,其中,张凤堂为承德大洋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安机关的终止侦查决定书等材料显示,“张凤堂销售伪劣九龙醉牌金九龙白酒149件,销售价格150元。销售伪劣牛栏山42度陈酿白酒100件,销售价格120元。查获未销售的伪劣九龙醉牌金九龙白酒31件。张凤堂销售伪劣产品的总金额不足五万,已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乘以三倍加上未销售的伪劣产品总金额不足十五万。达不到追诉标准,决定对张凤堂终止侦查,张凤堂的行政违法行为拟移交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

平泉市市场监管局随后立案调查。经查证,承德大洋酒业有限公司以75元每件的价格购进九龙醉牌九龙波酒(金九龙)180件、牛栏山42度陈酿白酒以70元每件的价格购进100件。以每件150元的价格销售九龙醉牌金九龙白酒149件,剩余31件;以每件120元的价格销售牛栏山42度陈酿白酒100件,销售货值金额为39000元。当事人销售的九龙醉牌九龙波酒(金九龙)和牛栏山42度陈酿白酒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白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构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处罚: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九龙醉牌九龙波酒(金九龙)31件;罚款8万元,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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