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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福老酒业加饭酒抽检不合格 酒精度不达标影响产品品质

2021-10-26 15:44: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安徽省福老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因酒类产品抽检不合格再度被市场监管部门曝光。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今年已多次上质量黑榜,问题集中表现为酒类产品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1年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龙岩翰林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福老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老酒业”)2021年5月8日生产的加饭酒(黄酒),酒精度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据悉,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还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今年早些时候,福老酒业因酒精度不达标这一问题已多次被通报(处罚)。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6月9日发布的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105)显示,经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厦门广物商贸有限公司西林东路店销售的越宜花雕(黄酒),购进日期为2020年3月26日,标称生产企业为安徽省福老酒业发展有限公司,酒精度项目不合格。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于4月15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广物商贸有限公司西林东路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购进24瓶,已销售4瓶,退回供应商20瓶。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福老酒业于2021年6月7日被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市场监管局罚款0.48万元,违法事实涉及:福老酒业2020年3月26日生产的越宜花雕(黄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021年6月3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1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抽样自厦门广物商贸有限公司西林东路店,标称安徽省福老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越宜花雕(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3/26)酒精度检出值为14.6%vol,标准规定为≥15.0%vol。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福老酒业因未见2020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原始台账;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落实不严;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辨识不全,于2021年6月1日被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应急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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