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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丰牌白酒又抽检不过关 生产企业还曾违反商标法被罚

2022-01-17 17:31: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该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0批次,涉及酒类、罐头、粮食加工品等5类食品。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2批次酒类产品酒精度项目不合格。黑龙江农垦富裕宁丰酒业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一个月内宁丰牌白酒两次抽检不过关

通告显示,肇东市福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农垦富裕宁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42%vol(生产日期:2018年10月24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果:43.9 %vol,标准值:42±1.0 %vo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据了解,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去年12月,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1期)中,齐齐哈尔市克山县鑫泰园生鲜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农垦富裕宁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裕窖藏酒50%vol(生产日期:2019年4月10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51.7 %vol,标准值:50±1.0 %vol。也就是说,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该公司白酒产品连续两次被抽检出不合格。

曾因违反商标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11月,该公司因商标违法行为被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000元。经查,该公司于某一时段生产100箱“老窖光瓶”酒,每箱6瓶,每瓶450ML,酒精度42%,成本价每箱35元,销售价每箱60元,上述“老窖光瓶”酒尚未售出。“老窖光瓶”酒外包装箱标注的是宁丰®文字商标,在酒瓶的瓶盖上标注的商标是文字“宁丰”,且在文字外部又增加6个花瓣图形和圆圈图形,又在这个文字图形组合外部标注®注册商标标记,该公司使用的上述文字图形组合商标没有进行商标注册。

据了解,黑龙江农垦富裕宁丰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注册资本2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关彦春。经营范围包括白酒、配制酒制造。据其官网介绍,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规范,实现了质量管理标准化、系统化。化验室设有电脑质监系统及气相色谱检验等先进检测仪器,科学技术与检测手段完善。企业注册有宁丰酒坊、宁丰老窖、金龙液、银龙液、金马车、银马车等四大系列,26个品种与品牌。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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