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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喝白酒的朋友们,这个行业要专项整治了!

2021-12-07 17:18:27 象山市场监管

番薯烧、高粱烧……天冷了,常听到“来点白酒暖暖身子”。那农贸市场周边的散装白酒、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的白酒都安全吗?

近年来,浙江省象山县在食品安全抽样监测中,有检出甜味剂、“塑化剂”等成份,白酒生产许可管理把关不严、以液态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白酒中甲醇成分超标、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督促白酒生产企业和白酒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白酒行业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白酒行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生产主体“应查尽查”

对不符合白酒生产许可或加工登记条件的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关停。

原辅料“应验尽验”

督促白酒生产单位建立健全“塑化剂”监测制度,对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开展全面查验。

接触材料“应换尽换”

与白酒生产直接接触的塑料制品用具,如塑料桶、输酒管、乳胶管、封酒膜等,必须使用食品级塑料。白酒生产过程中使用塑料制品的,必须能提供供应商资质材料和产品合格证明。

进货凭证“应索尽索”

对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核查,核查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在散装白酒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不得销售产品来源不明、标识标注或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经营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散装白酒;不得擅自分装、勾兑散装白酒;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容器盛放、储存、销售散装白酒。

浙食链“应上尽上”

全面推进白酒产品追溯体系建立,进一步加强数字化管控,督促白酒企业将生产销售全过程数据上传至“浙食链”系统,完善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销售等记录,实现白酒生产企业上链率100%;全面推进白酒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实现在产白酒生产企业“全上链、全阳光”。

违法违规行为“应处尽处”

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白酒,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非法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生产加工白酒的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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