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四川云海印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葱香小米酥(膨化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8期)。
关于对四川云海印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葱香小米酥(膨化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8期)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6号)》,涉及我市四川云海印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葱香小米酥(膨化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GC20510000683630253;样品名称:葱香小米酥(膨化食品);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0-04-09;被抽样单位名称:乐山市乐美家家乐生活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翡翠分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桃园路218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四川云海印象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望江路297;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25日向四川云海印象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实施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
经查明:该批次葱香小米酥(膨化食品)共生产10箱,共计50公斤, 货值1080元;销售50公斤,剩余0公斤;封存0箱,共计0公斤产品已流入市场销售终端,无法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的原因为流通环节未按贮存条件保存,导致抽检不合格。
(三)行政处罚情况
造成产品抽检不合格原因为流通环节未按规定贮存,与生产环节无关,故对生产企业不予立案。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