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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不合格茶叶 山东省东营开发区祥峰茶庄被罚款2000元

2021-09-27 10:14: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6日,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食品案件处罚决定信息(东市监处罚〔2021〕82号),涉及东营开发区祥峰茶庄(刘茂春)经营农产品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茶叶案。

东营市人民政府 处罚信息 东营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案件处罚决定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

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救济渠道

处罚机关

1

东市监处罚〔2021〕82号

东营开发区祥峰茶庄(刘茂春)经营农产品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茶叶案

经营农产品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茶叶

没收、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

东营开发区祥峰茶庄(刘茂春)

92370502MA3FMP1W26

刘茂春

1.没收违法所得1400.00元;2.罚款2000.00元

2021.09.23

自动履行

可60日内向东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6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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