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日,《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发展数字经济,数字基础设施至关重要。《条例》特别提出,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江苏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完善通信网络、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物联网、车联网等融合基础设施,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构建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能交通,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
同时,《条例》要求,江苏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加快国家级和省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扩大车联网覆盖范围,提高路侧单元与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管控设施的融合接入能力,推进道路基础设施、交通标志标识的数字化改造和建设。
记者注意到,针对《条例》提出的加强数据安全防护要求,江苏省委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大力推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落实,健全数据安全重大事项报告、信息共享、协同处置、举报受理等工作机制,重点推进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开展汽车数据、健康医疗、邮政快递等领域数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本稿件由本报记者张文礼采写)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