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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做好“三个服务”(下)

2022-08-04 11:28:17 中国质量报

“监管服务”精准规范 “退出服务”提质增速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做好“三个服务”(下)

□ 本报记者 徐建华

简政放权的不断深入和准入门槛的不断降低,更加考验政府监管效能,只有“管”得更科学、高效,才能“放”得更公平、有序和长久。北京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聚焦“创新与活力”,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顶层设计,打造系统性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全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着力构建“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力争在创新监管上提质增效。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从市场主体角度出发,聚焦“管好一件事”,以场景应用为抓手、以“风险+信用”为基础、以“分级分类+协同”为关键、以“科技+共治”为驱动,提升监管靶向性、精准化、智慧化和多方共治水平。目前,该局围绕餐饮、物流、施工扬尘工地、物业管理、教育培训、医疗、旅游、养老服务、互联网平台、农民工欠薪等20个场景,试点推行一个场景由一个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4项场景化措施,使企业经营有章可循、部门监管有据可依,真正实现寓服务于监管。

北京市还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结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覆盖范围,目前在全市32个部门、47个抽查领域开展了部门联合抽查,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依据市场主体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确定有针对性、符合其风险程度的监管方式、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等,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将监管资源更多地投入到风险高的市场主体中去,减少对风险低市场主体不必要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首都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普遍、突出的问题,对多个领域的涉企违规收费开展专项整治,包括中介机构服务乱收费情况、交通物流违规收费情况、水电气暖违规收费情况,以及商业银行和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情况,积极推动国家层面以及北京市级层面的纾困政策有效落实。今年上半年,该局推动北京市商业银行向企业退还各类费用超3930万元,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打造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便利化的重要一环,也是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方面。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进一步优化简易注销、建立除名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市场退出渠道。

实施除名标记制度,开辟主体退出新渠道。北京市对两种情形的市场主体进行除名标记:一是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设立登记,满6个月未办理清算组公告;二是未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处于开业状态,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该局充分发挥“除名标记+信用公示”的信用惩戒作用,加快市场主体退出进程,督促被列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更大限度释放创业创新活力。目前,该局已对首批31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除名标记工作。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优化简易注销程序,推动市场良性循环。简易注销登记实施前,办理企业注销需要提供《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决定注销文件、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注销公告报纸样张、清算组备案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六大类材料,企业普遍吐槽“手续多、成本高、退市繁琐、注销难”。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中,该局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制度,一方面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实现市场主体类型全覆盖;另一方面,完善承诺机制,明确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全体投资人应当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由原来45天缩短到20日,依托“注销一体化”平台,实现与税务等部门注销信息的实时校验和共享,企业通过“e窗通”一站式办理注销。

目前,北京市已逐步建立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今年1至6月,通过简易注销方式注销企业2.41万户。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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