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闫锡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解读。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内蒙古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规划》以定量的方式提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项目等5个重要预期性指标,以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举报按期核查率、千人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等6个重要约束性指标。
《规划》创新性提出“4+4”任务模式:优化4个环境(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及建设高标准的质量发展环境),完善4个体系(建立现代化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高效能的综合执法体系、完善多元集成的协同共治体系、夯实市场监管的基础支撑体系)。
《规划》综合安排了37大项业务,涵盖了当前市场监管常规工作,兼顾了市场监管改革发展需要,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构建“大市场”、提升“大质量”、做实“大监管”提供依据并留足空间。
《规划》还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两个基地”(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守住安全底线3个方面,设置了16个重大项目。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