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山东抽检:标称淄博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猪肉卷不合格

2021-10-13 17:10: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9期(总第321期)。

据通告,淄博市沂源县国正速冻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淄博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精制猪肉卷样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精制猪肉卷

淄博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五里河水库北侧

沂源县国正速冻食品店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历山路12甲1

500克/袋

图文商标

2021/6/1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52||g/100g||≤0.25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车市9月销量开始逐渐回暖 新能源车 ...

  • 北京石景山开展大闸蟹市场专项整治

  • 入秋降温 甘肃静宁现“苹果雪”

  • 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打造“油气氢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针对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