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993批次食品抽检情况。其中,赤峰市松山区新天地百柳购物中心销售的、标识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芥香(生产日期2021/1/1)样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盟市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分类 | 任务来源 | 检验机构名称 |
松山区新天地百柳购物中心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新天地负一层 | 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小房村 | 金芥香 | 100g | 2021/1/1 | 铅(以Pb计) | 1.98mg/kg | ≤1mg/kg | 蔬菜制品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