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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1-07-15 11:08:31 商务部网站

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供应链的重要部署,2021年3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基础上,正式启动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等8单位共同组织专家对城市和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经各单位审核和社会公示,确定了第一批10个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94家示范企业。现将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示范创建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

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也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现代供应链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以示范创建为契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和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供应链体系,促进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培育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竞争新优势,提升供应链弹性韧性和自我修复能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二、落实落细示范创建重点任务

有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积极指导督促本地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城市要进一步完善供应链治理体系建设,出台支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和发展实际,建立健全各环节、各要素高效协同的产业链供应链生态,提高供应链安全稳定和自主可控水平,助力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要进一步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加快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攻关,建设上下游互联互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形成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网络体系,全面提升企业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和国际化水平。

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探索和创新,形成一批水平更高、价值更大的新的示范成果;要坚持全面兼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选择《通知》明确的一项或者多项示范任务,制定示范创建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应明确示范创建目标,提出详细可落地操作的工作举措,制定相应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本地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建立工作台账,并于2021年8月5日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送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示范城市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示范企业为中央企业的,工作台账可通过平台直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三、建立示范创建动态管理机制

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示范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示范绩效评估动态监督和调整机制。实施示范创建进展季报制度,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要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送工作进展。示范城市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示范企业为中央企业的,季报可通过平台直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有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季报的指导、督促和确认工作,并在年度结束后的15天内,通过平台报送本地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情况。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开展年度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工作绩效评价,必要时对有关城市和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抽查和核实。对工作积极性不高、示范作用不明显,违法违规开展金融业务、不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造成其他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城市和企业,及时取消示范资格。

四、加强示范创建经验宣传推广

有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本地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探索形成的新技术、新模式和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示范创建中的典型案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扩大示范效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商务部:蔡少锋

电话:010-85093775

工业和信息化部:郦水清

电话:010-68205284

生态环境部:石峰

电话:010-65645236

农业农村部:白玲

电话:010-59191598

人民银行:高婧

电话:010-66195495

市场监管总局:邱丽君

电话:010-82262048

银保监会:尹豪

电话:010-66278139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彭新良

电话:010-83775877

附件:1.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名单

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名单                                                         (按省市排序)

序号

城市名称

1

北京

2

上海

3

张家港

4

杭州

5

宁波

6

厦门

7

青岛

8

武汉

9

广州

10

深圳

2.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名单

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名单                                                                     (按拼音字母排序)
序号企业名称
1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2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5北京四联创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7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8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9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佛山众陶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1福建斯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2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甘肃中药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4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5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6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7海尔卡奥斯物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8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9河北新发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20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1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2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湖北融誉亨运城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4湖北神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25湖北神地农业科贸有限公司
26湖北裕国菇业股份有限公司
27湖南中芯供应链有限公司
28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9汇孚集团有限公司
30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31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33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3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5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7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38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39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0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41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42青岛国赫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43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44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
45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6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8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49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50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51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53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
54深圳越海全球供应链有限公司
55实达实集团有限公司
56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57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58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0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1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3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
64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5西安京迅递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66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7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68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69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70亿海蓝(北京)数据技术股份公司
71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72云集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73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74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
75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6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7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浙江天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9浙江天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0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2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83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8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86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87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8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89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90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91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92中外运物流宁波有限公司
93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94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示范城市工作台账.xlsx

4.示范企业工作台账.xlsx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21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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