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三个“二”工作法推进电动自行车改革工作

2021-10-19 15:35: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浙江省舟山市高新区迅速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推进工作。

一是组建两个工作专班。在省局视频会议后,高新区分局迅速向分局一把手与管委会分管领导专题汇报了省委的批示精神与省专班制定的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方案,建立了以高新区管委会分管主任具体负责的政府层面专班。在分局内部,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分局层面专班。两个专班分工明确,共同推进该项工作。

二是组建两支排摸队伍。迅速组建线上排查组与线下排查组。线上排查组在省市局下发名单的基础上,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以自行车、电瓶车、电动车、电池等关键词开展经营范围搜索,共筛选出目标企业128家,通过录音电话的方式一家家进行询问,了解其是否开展电动自行车、电瓶相关的销售、维修、回收等业务,同时通过对比其年报数据,判断其回答的真实性。线下排查组对辖区4家汽车维修企业、1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3条商业街开展排查,未发现销售、维修、回收电动车以及电瓶现象。

三是明确两个宣传重点。在行政许可窗口与综合监管科分别设立一个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宣传点,强化宣传工作。对于新设企业拟开展电动自行车相关业务的,由行政许可科的宣传专员向其传达文件精神,指导其开通“浙江e行在线”并指导其相关操作流程。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现拟开展电动自行车相关业务的,由综合监管科的宣传专员上门服务,指导其做好相关工作。(周泽帆)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刘咏阁与汗血宝马绘画

  •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洗煤厂工业遗址公 ...

  • 专访国内质量管理领域首部小说《首席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