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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曝光20家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2021-10-19 14:41: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近期丰台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第六期)》,涉及20家餐饮单位。详情如下:

1、北京山魁小吃店(招牌名称:牛羊肉饸饹面),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佳鑫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便民包子铺),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北京聚雅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豆豆湘),当事人未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东铁匠营饮食有限责任公司铁营食府(招牌名称:春饼店),当事人未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轻风茶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酷猫奶茶),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北京博硕太熟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太熟悉烤鸭),当事人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北京宏升沐阳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8、北京华福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飞儿船长),当事人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已进行立案调查。

9、北京有些真本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丽泽路分公司(招牌名称:OKEY DOKEY),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0、北京汇吉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面包和茶),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1、北京小熊宝贝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川湘小馆),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2、北京宜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羊汤馆),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3、北京成福记酒家,当事人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4、北京丰益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丰益斋),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5、北京兴隆祥贞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麦多馅饼&禾谷渔粉),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6、北京幸福昌盛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一锅香过桥米线),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7、北京京汇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8、北京兴泰好食餐饮服务中心(招牌名称:大同刀削面),当事人存在直接入口食品未加盖的问题,责令其立即予以改正。

19、北京海户屯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庆丰包子铺),存在后厨地砖有破损未及时修复的问题,责令其立即予以改正。

20、北京必胜客披萨饼有限公司大红门餐厅(招牌名称:必胜客),存在库房物品摆放不整齐的问题,责令其立即予以改正。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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