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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悠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coco小黄鸭造型吸吸冻抽检不合格 罚款1万元

2021-10-14 18:03: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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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悠米。据通告,嘉兴市桐乡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中,涉及石狮市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泉州市悠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coco小黄鸭造型吸吸冻 

(一)抽检基本情况。泉州市悠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coco小黄鸭造型吸吸冻(购进日期:2021-03-02)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泉州市悠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33元,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狮市监处(2021)4059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泉州市悠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售不合格产品,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销售的产品都合格。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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