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浙江】宁波森威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2023-09-15 15:06: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13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宁波森威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甬市监处罚〔2023〕46号。

image.png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市监处罚〔2023〕46号;

案件名称:宁波森威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宁波森威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何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2年6月15日,当事人与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某公司向当事人采购纳米橡塑保温隔声板(以下简称“保温隔声板”)。合同实际履行。经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测,该批保温隔声板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上述不合格保温隔声板货值金额125100元。当事人获利7606.08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对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保温隔声板,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606.08元;

2.处罚款93825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101431.08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3-09-13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健康向未来 建功新时代

  • 2023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 ...

  • 坚守“100-1=0”的质量理念— ...

  • “一针一线”开辟非遗新空间

  • 湖北省十堰市持续推进汽车产业高质量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