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13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宁波森威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甬市监处罚〔2023〕4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市监处罚〔2023〕46号;
案件名称:宁波森威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宁波森威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何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2年6月15日,当事人与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某公司向当事人采购纳米橡塑保温隔声板(以下简称“保温隔声板”)。合同实际履行。经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测,该批保温隔声板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上述不合格保温隔声板货值金额125100元。当事人获利7606.08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对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保温隔声板,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606.08元;
2.处罚款93825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101431.08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