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被罚款106万余元。
处罚文书显示,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以加油费用报销的形式发放员工工资薪金共31,355,654.70元(其中:2020年11,919,615.61元、2021年12,575,151.69元、2022年6,860,887.40元),以上工资薪金均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造成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共2,122,669.65元(其中:2020年446,720.13元、2021年977,867.40元、2022年698,082.1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罚款106.1334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