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局定于2022年1月28日9时30分在我局609会议室对包头市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案举行公开听证。
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2年1月27日17:00前至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届时14天内有自治区区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特此公告。
联系人:苏彩珍 联系电话:5105044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