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关于太和区社群酒坊(林玉栓)涉嫌销售生产销售食品(白酒)与食品标签(配料表)内容不符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锦市监执法处〔2021〕123号 | 太和区社群酒坊(林玉栓)涉嫌销售生产销售食品(白酒)与食品标签(配料表)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 太和区社群酒坊(林玉栓) | 《营业执照》 编号:9210711MOX4BEO8Q | 林玉栓 | 太和区社群酒坊(林玉栓)销售食品(白酒)与食品标签(配料表)内容不符的食品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太和区社群酒坊(林玉栓)做出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44元; 2、罚款2000元;共计2144元。 |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