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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三起药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的信息

2021-10-19 17:37: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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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8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关于三起药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药处罚〔2021〕302号

安庆市迎江区星之地医疗美容门诊部

92340802MA2Q1G0R4A

程淦

未按规定贮存药品及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

违反了《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15日


2

庆市监药处罚〔2021〕312号

安庆市开发区朱永超内科诊所

92340800MA2NAY498M

朱永超

未按规定贮存药品

违反了《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15日


3

庆市监药处罚〔2021〕315号

安庆市开发区黄定玉内科诊所

92340800MA2RMCKK93

黄定玉

未按规定贮存药品

违反了《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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