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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孚”“Mobil”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05-06 15:28: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2020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孚”“Mobil”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0年1月8日,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谢家集区长江商贸城办公大院北侧的谢家集区新起点汽车维护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现场查获标称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1.金美孚1号0W40型号发动机油(1L装)16桶,其中含已用完的空桶6个;2.金美孚1号0W40型号发动机油(4L装)39桶,其中含已用完的空桶11个;3.银美孚1号5W40型号发动机油(4L装)4桶,其中含已用完的空桶3个。经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上述产品是假冒该公司的产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假冒美孚系列机油。

经立案查明,上述假冒产品系当事人从不明渠道购进,销售给客户用于汽车保养,其中:1.金美孚1号0W40型号发动机油(1L装)共计16桶,已用6桶,售价为每桶110元;2.金美孚1号0W40型号发动机油(4L装)共计39桶,已用11桶,售价为每桶420元;3.银美孚1号5W40型号发动机油(4L装)共计4桶,已用3桶,售价为每桶360元。剩余“美孚”系列机油当事人放在店内销售。当事人提供不出进货票据,无法证明其从合法渠道购进。

“美孚”“Mobil”文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为美孚石油有限公司(MOBIL PETROLEUM COMPANY INC.),其注册证号分别为:第174458号和第1180203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4类。上述美孚系列机油侵犯了美孚石油有限公司(MOBIL PETROLEUM COMPANY INC.)的商标专用权。经核实,当事人所售假冒美孚系列机油的货值金额为1958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没收假冒金美孚1号0W40型号发动机油(1L装)16桶(含已用完的空桶6个);金美孚1号0W40型号发动机油(4L装)39桶(含已用完的空桶11个);银美孚1号5W40型号发动机油(4L装)4桶(含已用完的空桶3个);罚款3万元。(供稿: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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