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部门联合整治,压实监管责任。延边州市场监管局与教育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阶段任务,压实监管责任,层层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公示示范文本,规范签约行为。通过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教育培训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指导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熟知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查处“霸王条款”。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执法人员在检查中重点查看合同文本,收集并检查合同格式条款及内容是否存在“霸王条款”,检查培训机构使用的合同文本是否规范。
截至目前,全州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近500家,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发放《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700本,约谈校外培训机构58家,对1户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校外培训机构,执法人员已责令其整改。(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管局 金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