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项目性能测评项目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资格的单位报价。
一、委托事项
二、承接主体确定方式
符合询价条件的机构,按最低价原则确定承接主体和购买服务费用。
三、询价时间和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00
(二)地点: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建设公寓一楼于山厅会议室
(三)联系人:高君,电话:0591-87618352
(四)询价结果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6日 ,地点: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建设公寓一楼于山厅会议室。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价人具备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NAS),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报价人须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四)报价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格式
六、报价须知
(一)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受理。
(二)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装袋密封。
(三)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资格。
(四)承接主体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系统测试职责,在收到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具备工作环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测试服务,并出具符合“数字福建”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的测评报告。
(五)合同签订时间要求:确定承接主体后10个工作日由省住建厅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
(六)付款方式:承接主体按合同约定出具测评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项目性能测评内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下载: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项目性能测评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