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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广东东莞3家单位因特种设备违法,共被罚21万元

2021-11-17 11:50: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增强警示教育和震慑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日前,该局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5日,深圳市XX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管理的XX花园小区使用的6台电梯经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莞检测院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但该公司仍继续使用。市市场监管局凤岗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8日依法对XX花园小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上述6台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和另外1台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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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电梯)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5月24日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相关电梯,并对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

2021年4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虎门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东莞XX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2台未经检验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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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6月17日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相关叉车,并对其处罚款9万元。

案例三

2020年12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凤岗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东莞市XX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4台电梯的登记信息均显示“维修保养单位:深圳市XX电梯有限公司,本次维保日期:2020年11月21日,下次维保日期:2020-12-6”,但截至2020年12月8日,深圳市XX电梯有限公司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至少每十五日维护保养一次)对上述4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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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未按时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5月14日依法责令该维保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款4万元。

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危害

锅炉、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是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中经常接触到的特种设备,不规范使用和维护保养会导致人身财产安全存在风险。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特种设备的危险性,没有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特种设备常见违法行为表现

1、未办理使用登记;

2、存在故障、异常情况经责令改正后仍继续使用;

3、使用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4、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5、电梯维保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等。

接下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如有相关线索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分局举报。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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