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加强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监管,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开展2021年度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所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随机抽查结合的方式,即先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再由市局按3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检查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备案条件不符,超越备案等级承接业务情况;
2.是否存在估价师违规“挂证”情况;
3.是否存在估价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建立及执行不到位情况;
4.是否存在估价报告未执行房地产估价技术标准和规范,非房地产估价师出具估价报告,估价报告无技术报告等情况;
5.是否存在分支机构未备案或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行为,分支机构违规承揽业务和收费,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具估价报告情况;
6.是否存在违反《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
四、时间安排
11月15日-11月25日,市住建局检查小组对照检查内容清单对所辖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分情况依法依规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或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人:邹焘 电话:8220516 邮箱:jazjfg@8220516
附件: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检查情况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