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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零售药店“相距350米”规定

2021-09-03 15:31: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北京海淀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获悉,9月1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高远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从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手中拿到了他们第179分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该药店也成为全市取消药品零售企业之间350米距离限制后,海淀区开办的首家药品零售企业。

据了解,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自2021年9月1日起,对北京市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工作调整如下:一是取消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间距离限制要求;二是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三是调整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含库房)面积;四是调整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立、变更审批;五是对申请开办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等。

北京取消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审核中有关间距限制的要求,对本市新申请的药品零售企业,或原药品零售企业申请变更注册地址的,与附近药店的距离不再作为许可审查条件。此次药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改革,还取消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筹建审批,原来的“先筹建”“后验收”两个审批流程合并为“新开办”一个流程。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服务能力。一是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可在门店内提供人工服务或设立自动售药机,方便群众24小时购药需求;二是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加强处方药及拆零药品的销售管理,在处方调配区及药品拆零区配备能够有效监控的设施设备,监控数据存档备查。

(责任编辑: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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