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上海“质量月”来了!精彩活动,提前剧透!

2021-08-30 15:11: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经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质量月”活动。今年上海市“质量月”都有哪些精彩活动呢?让我们一起来先睹为快!

(一)开展质量宣传造氛围行动

1. 举办上海市“质量月”启动仪式。发布“质量月”活动安排、《上海市质量状况白皮书(2021年)》;表彰年度数字化转型“十佳案例”、重点产品质量攻关获奖项目;宣传推广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

2. 举行“开门听建议”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3. 举办质量微视频作品宣传展示活动。追寻本市各区、各行业和各单位“追求卓越”的精彩瞬间,遴选优秀质量微视频作品,展示本市各区、各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鲜活案例。

4.举办“质量月”知识竞赛等质量公益宣传活动。举办“质量月”知识竞赛活动;发布“质量月”主题宣传海报,播放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宣传视频。

(二)开展质量交流惠企业行动

5. 开展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二十年交流活动。编撰印发《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二十年》书籍,发布“上海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分布图”。

6. 举办企业质量管理领域数字化转型经验交流活动。宣传各行业企业质量管理领域数字化转型的成功经验与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在生产和服务体系中加强传统质量技术与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

1630301104(1).png

7. 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改进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年度重点产品质量攻关经验交流活动,召开质量工具应用成果现场分享会,发布质量改进案例汇编,举办质量提升论坛等。

8. 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交流活动。开设“首席质量官”专栏;举办“首席质量官”访谈;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研讨会。

(三)开展质量提升助发展行动

9. 开展行业质量提升活动。召开行业质量提升研讨会;举办制造“精细化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青年质量标兵评选、FMEA优秀案例推广等活动。

10. 开展中小企业“万千百”质量公益培训活动。开展“现场质量管理实务”“质量控制工具-直方图应用”等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培训及中小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资格培训。组织开展产业园区质量状况调查和质量诊断、中小企业质量认证提升等活动。

11.开展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展示推广、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现场管理示范评价、QCC品管圈、SPC孵化营、优秀质量图纸评选、质量改进与创新工具方法应用提升活动。

12. 举办长三角区域质量提升活动。表彰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典型案例、优秀企业文化案例和优秀质量品牌故事;举办长三角区域计量职业技能比武、长三角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技能比赛、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与品牌建设论坛等活动;开展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质量监管保秩序行动

13.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执法。结合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开展“质量为民”消费维权、电梯质量安全、农资、农机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活动。

14. 开展服务质量检查监测。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迎进博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公共交通进博保障服务质量等专项检查。公布公共文化、家政、快递等重点服务领域质量监测情况。

15. 实施工程和人居环境质量监管。开展水务工程综合大检查、市容环境质量监测、绿化工程监督检查等,组织市民观摩水务工程、重大绿化工程施工等活动。

16. 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举办新版《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指南》宣贯;开展重点产品缺陷消费品召回实施情况评估。

(五)开展质量服务惠群众行动

17. 举办“质量奖获奖组织质量开放日”活动。组织百家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向广大企业和市民群众展示,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18. 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聚集重点消费品、重点产业,发布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名单,开展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

19. 开展市民质量体验活动。开展“家庭质量寻访”“市民看质量”“线上质量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质量知识进社区、进厂区、进校区、进园区和进商圈等。

20. 开展质量惠民服务活动。开展质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品牌建设等方面的质量咨询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检测鉴定等质量便民服务,提升市民质量获得感。

(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拟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自8月27 ...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沿海滩涂“风补渔 ...

  • 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胖哥俩肉蟹煲店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