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137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37号)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检检验报告(No:202141504),涉及我区一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现将不合格豆腐皮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吕继文销售豆腐皮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25日,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吕继文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
2021年1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由当事人吕继文予以确认。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豆腐皮。当事人生产不合格批次豆腐皮10公斤,已销售7.87公斤,其余2.13公斤售卖抽检人员送验,无召回。截至2021年11月22日,未接到当事人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吕继文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索证索票等,保证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