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11号)。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1号)
一、抽检编号为GC21330000301131295奇亚籽&水果燕麦杯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GC21330000301131295;产品名称:奇亚籽&水果燕麦杯;生产日期:2021-09-04;规格型号:60g/杯;保质期:180天;不合格项目:霉菌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浙江馥乐科技有限公司;标识生产企业:馥乐食品(台州)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奇亚籽&水果燕麦杯。上述奇亚籽&水果燕麦杯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已责令其召回上述产品。
二、抽检编号为XC21331002305531333香蕉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02305531333;产品名称:香蕉;生产日期:2021-10-21;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吡虫啉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下陈菜场阮积通;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香蕉。上述香蕉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为生鲜水果,未能召回。
三、抽检编号为XC21331002305531339长豇豆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02305531339;产品名称:长豇豆;生产日期:2021-10-2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灭蝇胺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椒南中心菜场门雨彬;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长豇豆。上述长豇豆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为生鲜蔬菜,未能召回。
四、抽检编号为XC21331002305531424梭子蟹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02305531424;产品名称:梭子蟹;生产日期:2021-10-2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界牌农贸市场陈选福;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梭子蟹。上述梭子蟹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为生鲜水产,未能召回。
五、抽检编号为NCP21331002305531216虾菇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NCP21331002305531216;产品名称:虾菇;生产日期:2021-10-13;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万济池菜市场陈美丽;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虾菇。上述虾菇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为生鲜水产,未能召回。
六、抽检编号为XC21331002305531436长豇豆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02305531436;产品名称:长豇豆;生产日期:2021-10-26;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胺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崔秀侠蔬菜经营部;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长豇豆。上述长豇豆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为生鲜蔬菜,未能召回。
七、抽检编号为XC21331002305531441生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02305531441;产品名称:生姜;生产日期:2021-10-26;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噻虫胺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小王蔬菜经营部;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生姜。上述生姜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为生鲜蔬菜,未能召回产品。
八、抽检编号为XC21331002305531439梭子蟹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02305531439;产品名称:梭子蟹;生产日期:2021-10-26;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海英水产品经营部;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梭子蟹。上述梭子蟹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为生鲜水产,未能召回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