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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福旺食品厂生产的广式椒盐月饼抽检不合格被罚款25000元

2021-11-04 17:03: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4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SC213304003018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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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SC21330400301830330)

一、抽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福旺食品厂生产的广式椒盐月饼(规格:310g/筒;生产批号:20210719),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值≤0.5g/kg,实测值0.665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JXA21007037。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罚款2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处罚〔2021〕835号)。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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