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24日,广东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茂名市春怡饼屋有限公司和茂名市江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种类 (中文名称) | 罚款 金额 | 没收 金额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备注 | 公示日期 |
茂名市春怡饼屋有限公司 | 91440900770998786L | 茂市监处罚〔2021〕16号 | 行政违法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6万元 | 636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作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360元; 2、并处罚款6万元。 3、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之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召回已售出不合格食品。 |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 11月17日 | 2021年 11月22日 | ||
茂名市江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 91440982742977574A | 茂市监处罚〔2021〕17号 | 行政违法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2.5万元 | 4500.48 |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500.48元。 (二)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作以下处罚: 1、处罚款2.5万元; 2、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注册标准的医疗器械,并限期予以改正。 |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11月17日 | 2021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