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抽医疗器械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2021-11-24 17:38:43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抽医疗器械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2021年第14号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新乡市华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产品进行了抽检。针对抽检不合格情况,我局组织人员开展了相关调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怒江市傈僳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衣进行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抽取了标示新乡市华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衣(批号:08200609)。后经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该批次产品“阻微生物穿透-干态、无菌、涨破强力-干态、涨破强力-湿态”等项目不符合豫械注准20162640493《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衣》产品技术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监管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针对标示新乡市华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衣(批号:08200609)进行了核查,新乡市华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确认该批次产品不是其生产产品。经调查,怒江市傈僳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衣由滑县高坪镇木苏娜提供,木苏娜涉嫌生产经营假冒新乡华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衣。因此案涉嫌刑事犯罪,2021年11月,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至滑县公安局(滑市监涉罪移〔2021〕25035号)。

2021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宁波:手机扫码,追溯卤肉食品“ ...

  • 昌邑:芦花飞如雪 苇海收割忙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大梁楼村蔬 ...

  • 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药械化监管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