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一起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械处罚〔2021〕295号 | 安庆市亚星医疗美容诊所 | 92340802MA2NECTC30 | 刘一正 | 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 违反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