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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安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被处罚

2021-09-03 11:05: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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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2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菏市监综械处字〔2021〕39号)。涉及菏泽市安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菏市监综械处字〔2021〕39号

菏泽市安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菏泽市安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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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莉娜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2021年8月10日

主动履行

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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