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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近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情况的通报

2023-03-16 16:09: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近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情况的通报。

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情况的通报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3月1日-3月15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8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 北京鸿运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未保持环境场所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 北京汇福轩酒家

存在未保持环境场所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 北京晋芳食源餐饮有限公司(鱼你在一起档口)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 北京灵感之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外大街分公司

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光盘行动”标识,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 北京市西城区京京餐馆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 北京纪佳豪餐饮管理中心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 北京正德祥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8. 北京华乡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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