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本报讯 新法制报记者付强报道:“买台电脑,经销商先是要求我按月支付699元系统使用费(为期12个月)。”20日,在南昌就读大学的马同学向本报投诉东方电脑城北一厅“戴尔电脑”专柜。在记者的协调下,该销售商退还了5300元购机款。
马同学称,10月18日,他在南昌市八一大道的东方电脑城北一厅“戴尔电脑”专柜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花费了5700元。“付完款后,销售员装系统后告知我,每个月要支付699元系统使用费,为期12个月,否则的话电脑无法正常使用。”马同学说,听对方这么一讲,她向销售商提出退机,但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马同学同意更换另外一个型号的电脑,商家退还了400元。“回到学校后,我上网查了一下这款电脑的价格,发现比市价高出了1000多元。”马同学说,她感觉自己再次被销售商忽悠遂要求退款,对方却置之不理。
20日,记者来到“戴尔电脑”专柜,该专柜一名工作人员见记者到来,并未就购买过程进行正面解释。最后,在记者的协调下,该销售商退还了5300元购机款。对于记者的帮助,马同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