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林会生)辽宁省质监局近期对公开选聘的23名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组织了岗前培训暨聘任仪式工作会议。
会议向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介绍了质监法律法规常识,还从“为什么建立监督员队伍、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等方面向监督员提出要求:一要成为企业、群众和政府部门间沟通的“桥梁纽带”;二要成为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哨”;三要成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四要成为辽宁产品质量提升的“催化剂”。并为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还就《2016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补充计划》向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征求了意见,组织他们参观了辽宁标准馆和省质检院实验室。
聘任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标志着辽宁省质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建立和完善全省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产品质量社会共治又迈进了一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