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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处罚达芬奇家居要起诉 上海工商微博表态应诉

2011-12-26 10:16:43新浪家居
    前日,上海工商向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芬奇家居”)开出133.4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达芬奇家居称将提起行政诉讼。昨日,上海工商明确表示,其处罚有根有据,程序合法,如果达芬奇家居提起行政诉讼,将依法应诉,并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判决。

  达芬奇家居发声明称将起诉

  昨日,达芬奇家居在其官方微博平台“达芬奇家居”发布《达芬奇不服上海市工商局行政处罚的公开声明》的同时,也给记者发来了一份同样内容的声明。对于上海市工商局的处罚,该声明首先对工商所说“卡布丽缇”品牌家具未配备中文产品说明书一事进行了解释:

  “我公司(达芬奇家居,下同)作为进口家具的代理商,曾经对家具的产品说明书进行翻译并在销售过程中使用,但在实际为顾客送货安装过程中,我公司工作人员通常会按照顾客要求将家具的外包装、标识等清理干净后才进行安装,产品说明书大多在此时被顾客随后丢弃,所以我公司逐渐忽视了中文产品说明书的配备问题,自2008年起未再向顾客配发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

  一番解释后,达芬奇家居在声明中承认,“确实违反了中国关于规范家具产品标识的强制性标准,愿意就该行为向广大消费者道歉,并将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予以改正,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为所销售家具产品配备中文使用说明书。”

  承认错误后,达芬奇家居又在声明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我公司的该等行为,工商行政机关仅应当责令我公司改正,而不应课以行政处罚。”

  而对于工商对“卡布丽缇”家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部分产品经检测有部分指标不合格”的认定,达芬奇则称,上海市工商局检测结果显示达芬奇家具甲醛释放量最低值为0.3mg/L,最高值仅0.9mg/L,远低于1.5mg/L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上海市工商局是以推荐性国家标准为依据,才认定达芬奇家具“木工要求”和“漆膜耐香烟灼烧”指标不合格。由于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

  达芬奇家居在声明中同时称,《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规定,“漆膜耐香烟灼烧”指标的检测程序至少应当经过7天时间,但上海市工商局7月15日即向媒体公布了7月11日从达芬奇抽取的“卡布丽缇”床头“漆膜耐香烟灼烧”指标不合格,距样品被抽检仅4天时间,其检测程序不合法。

  这些解释与辨驳,也是上海市工商局于7月31日公布对达芬奇家具公司三批送检产品的初步调查结果后,达芬奇家居首次向记者提及。

  上海工商发微博明确表态应诉

  对于达芬奇家居的声明,上海市工商局也在其官方微博“上海工商”连续发出了三条微博予以回应:“在中国市场销售进口家具,必须配有产品中文说明书,这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达芬奇公司已经承认没有给消费者配备产品中文说明书,这是违法行为,必须受到中国法律的处罚,不是达芬奇公司一句道歉就可以了断的。”

  “关于判定部分产品质量不合格,上海市工商局是依据国家法定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作出的,不是达芬奇公司自己可以解释的。”在昨天最后一条微博中,上海市工商局明确表态:“对于达芬奇公司提出行政诉讼,工商部门将依法应诉,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上海市工商局也明确向媒体表态,这些微博,也是该局对达芬奇家居的回应。

  对于上海工商在微博上对达芬奇家居提出行政诉讼后的三条回复,昨天晚上八点多,达芬奇家居又给记者发来邮件逐条回复,回复称“达芬奇期待在法庭上和上海工商局公平地陈述理据……逐一向法庭提交证据以揭示事件真相!”并称,“达芬奇无意且从未回避任何法律责任”。

  链接

  前日,上海市工商局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达芬奇家居经销的“卡布丽缇”家具未配有中文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部分产品经检测有部分指标不合格的行为,决定没收不合格的产品,并处133.42万元罚款。

  同时,对该公司所售产品的标签笼统标注为“木、金属+皮”、“美国品牌全球采购”等不规范行为,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网页广告宣传上使用了“亚洲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等顶级化语言的不规范行为,责令停止发布、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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