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下半年度食用植物油等6类重点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对自治区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自治区重点产品质量水平, 2007年下半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自治区质检院和部分地、州、市质检机构对全区生产领域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果酒、面粉、瓦楞纸箱等6类重点产品质量实施统一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统检”)。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统检共对生产领域717家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果酒、面粉、瓦楞纸箱等6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834个批次的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总体抽查合格率为84.5%。其中:
抽查食用植物油产品64个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2.2%;
抽查白酒产品134个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4.3%;
抽查葡萄酒产品23个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1.0%;
抽查果酒产品9个批次,抽查合格率为77.8%;
抽查面粉产品479个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4.3%;
抽查瓦楞纸箱产品125个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0.8%。
本次统检结果显示,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稳定,产品质量合格率高,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低存在问题较多。
二、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食用植物油产品不合格的主要项目为浸出油溶剂残留和水分及挥发物。
白酒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的主要项目为酒精度、总酯、固形物。
葡萄酒、果酒和面粉等产品存在食品添加剂(主要是人工色素、甜味素)超标、超范围使用等。
瓦楞纸箱产品存在空箱抗压强度、 边压强度、尺寸偏差、钉合搭接、外观印刷等项目不合格。
三 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比较普遍,例如在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果酒、面粉等食品中,企业不能如实标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标注产品名称与实际产品不符不能反映产品真实属性,产品标签不标注厂名、厂址等,导致产品标签不合格。
食品标签是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明示产品性能、内在品质、向消费者传递信息,引导、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促进销售,向消费者承诺,向监督机构提供监督检查依据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凭证。在配料表中应标注的食品添加剂未标注,造成产品不能反映该产品的真实属性,以次充好,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四、处理措施
针对下半年统检中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和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暂行规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2007年下半年自治区重点产品质量统检部分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质量严重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