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化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膨化食品包括所有以谷物、薯类或豆类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油炸或挤压等方式膨化而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酥松度的食品,如炸薯片、虾条、虾球、米饼等。因其携带方便、口味多样,深受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的喜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近日对我市生产、销售的膨化食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依据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GB 17401
《膨化食品卫生标准》进行。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糖精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七项。本次共抽查24
家企业的41
种产品,合格36
种,总体抽样合格率为87.8%
。其中抽查我市9
家生产企业的12
种产品,合格11
种,抽样合格率为91.7
%;抽查15
家商场、超市销售的29
种产品,合格25
种,抽样合格率为86.2
%。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是菌落总数和糖精钠两项指标不合格。
1
、卫生指标不合格。菌落总数是反映膨化食品被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指标,它体现了企业在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卫生措施和管理水平。GB 17401
《膨化食品卫生标准》规定膨化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0cfu/g
。本次抽查中北京市金点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标称德州颜陵食品厂生产的“托春”牌营养锅巴(150
±5
克/
袋,
生产日期为2004
年2
月22
日)菌落总数检测值为190000 cfu/g
;北京鑫亚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锅巴(散装)菌落总数检测值为50000cfu/g
,分别是标准值的19
倍和5
倍,为不合格产品。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督促其整改,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膨化产品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和其他标识是否规范、齐全。最好到商场、超市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切勿到卫生状况差或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商贩处购买,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膨化食品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
样品名称 |
经销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铅 |
酸价 |
过氧化值 |
糖精钠 |
菌落总数 |
抽查 |
不合格 |
1 |
营养锅巴 |
北京市金点点 |
德州颜陵食品厂 |
托春 |
150±5 |
2004.02.22 |
0.12 |
0.47 |
5.8 |
未检出 |
190000 |
不合格 |
菌落 |
2 |
金奖虾条 |
北京大兴县黄村 |
授权生产商:天津市三田 |
TimaRing |
80克/袋 |
2004.03.02 |
0.11 |
0.46 |
2.2 |
0.074 |
<10 |
不合格 |
糖精钠 |
3 |
鱿鱼卷 |
北京盛德光华 |
西安可来运食品有限公司 |
可来运 |
70克/袋 |
2004.02.10 |
0.11 |
0.4 |
5.3 |
0.1 |
<10 |
不合格 |
糖精钠 |
4 |
巧克力雪饼 |
北京市大四环 |
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 |
达利园 |
108克/袋 |
2004.03.20 |
0.14 |
0.84 |
2.7 |
0.048 |
<10 |
不合格 |
糖精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