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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简报4

2013-08-20 10:02:28新华网

    中国商业联合会编 2013年7月28日

    中国饭店协会等单位制定

    优质服务典型人物评选规则

    根据商务部关于“2013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将围绕树典型为核心深入开展”的要求,中国饭店协会等七个行业协会结合本行业特点,分别制定了“优质服务典型人物评选规则”。现简述如下:

    饭店业优质服务典型人物评选的规则

    中国饭店协会制定的这个规则分别对饭店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典型人物评选方法做出了规定,包括评选原则、评选条件、评选方法与要求、具体操作流程。

    沐浴行业优质服务活动典型人物评选规则

    中商联沐浴专业委员会制定的这一“评选规则”,规定了评选范围:企业负责人、 管理人员、各类服务人员。荣誉名称为:先进企业负责人、优秀管理者、明星服务员。同时对这三个评选项目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美发美容行业优质服务典型人物评选规则

    中国美发美容协会制定的评选规则,分别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典型人物评选方法做出了规定,包括评选原则、评选条件、评选流程、评选要求。

    人像摄影业优质服务典型人物评选规则

    中国人像摄影学会制定的 “评选规则”,分为行业评选规则、技术人员评选规则、专家组评委产生规则。“行业评选规则”和“技术人员评选规则”分为评选原则、评选条件、评选方法与要求、具体操作流程,“专家组评委产生规则”规定了六条。

    家庭服务业优质服务典型人物评选规则

    评选范围包括:企业负责人、 管理人员、家庭服务人员;荣誉名称为:先进企业负责人、优秀管理者、明星家政员。《规则》对这三个表彰项目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

    家电服务维修行业优质服务典型人物评选规则

    根据QB/T 2837—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维修服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家电服务行业相关规范的要求,优质服务个人评定标准分为总体要求和具体要求,总体要求规定了三条,具体要求规定了六条。

    餐饮业优质服务典型人物评选规则

    中国烹饪协会制定的这一《评选规则》,提出了三个表彰奖项,即优秀管理者、优秀厨师、优秀服务员,对其评选标准、申报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成立了由协会、行业、学者、媒体四方面专家参加的评比专家组,按评选标准进行严格评选。

    上海市商联会重点开展六项

    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近日以沪商联[2013]12号发出《关于落实2013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实施计划》,重点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创先争优评选活动。设五个项目:一是“2013年上海商业十大杰出人物”,评选范围为本市商业(含零售业、批发业、仓储业、餐饮业、服务业,下同)企业工作满五年的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和一线岗位员工;二是“2013年上海商业服务品牌(柜组)”,评选范围为开业满三年的商业、服务业企业柜组、班组;三是“2013年上海商业服务品牌(个人)”,评选范围为商业服务业工作满三年的一线岗位员工;四是“2013年上海商业技术能手”,评选范围为本市商业服务业企业工作满三年的员工;五是“2013年上海商业销售能手”,评选范围为本市商业服务业企业工作满三年的员工。

    二、优质服务实践活动。承办“上海购物节”,充分发挥商业行业协会和商业企业集团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

    三、优质服务宣传月活动。运用市商联会网站、市商业信息中心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四、真牌真品承诺活动。开展对2013年239家承诺单位的中期调查工作。通过挖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典案例,以点带面、树立典型,以案说法、互相促进。同时开展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工作,摸清本市专业市场现状,逐步探索和建立长效应对机制。

    五、编撰优质服务专辑。在开展商业创先争优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将在优质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和事迹,通过实地采访、组织撰写和编篡审稿后,出版第三部《品牌、能手》,为本次优质服务活动提供一份重要的文书资料。

    六、优质服务总结表彰。会同有关方面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表彰本市商业杰出人物、服务品牌先进集体和个人。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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