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频道

检察日报:“重金属污染图”不该讳莫如深

2013-06-14 15:53:09检察日报

    记者近日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获悉,我国正绘制土壤重金属“人类污染图”。局部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如长江中下游某些区域普遍存在镉、汞、铅、砷等异常。

    “长江中下游某些区域”指的是哪些区域?报道中还表示“部分城市明显存在放射性异常”,“部分城市”是哪些城市呢?很遗憾,从报道看,重金属污染土壤的详情,与今年北京律师董正伟申请公开的“全国土壤污染调查数据”类似,又是一项被相关部门和机构“讳莫如深”的环保信息。

    “讳莫如深”的表现之一:早在1994年,中国地质科学院有关研究所等就已对全国土壤51种化学元素进行监测;2008年起建立全国地球化学基准网,对含78种元素的土壤的81个指标进行探测。然而19年来,相关检测数据、报告从未向公众公布过。表现之二:6月4日,环保部发布《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称“已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未披露土壤污染的相关数据。

    人们不禁困惑:为什么水、大气污染的数据可以公开,而同样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土壤污染数据却“千呼万唤不出来”?在笔者看来,与土壤污染有关的调查数据,包括重金属污染监测数据,都应向公众公开。

    土壤污染数据公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重点公开“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据此,土壤污染数据应由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主动予以公开。

    土壤污染数据公开,是保障人民知情权的体现。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知情,是其他权利实现的前提。国人理当享有对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壤污染状况的知情权,并进而参与、监督对土壤污染的防治。

    土壤污染数据的公开,可以消除公众焦虑。面对有关部门、相关机构明明掌握情况却不愿公开的现状,公众免不了猜测和不安。如对“长江中下游某些区域”,就有网友猜测“中游是重庆,下游是武汉、南京、上海”。有关土壤污染情况的一些数据也流传甚广。在有关部门发布权威数据之前,公众无从判断真伪。在土壤污染信息公开的博弈中,政府公信力受影响,而本该开展的土壤污染防治公民教育也错失良机。

    土壤污染数据公开,有望获得立法支持。2012年8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的“环保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建立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信息体系,监测数据依法公开。本月底,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我们有理由期待,有关检测数据公开的公众诉求会继续得到立法者支持。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如艾青诗歌所言,对国土的热爱,是国人的传统。相信土壤污染信息公开后,公众会更加珍惜干净的土壤,并更多参与到土壤污染的防治、修复工作中来。(赫南)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走质检、进企业、看质量”活动走 ...

  • 深秋的甘肃敦煌胡杨林

  • 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蜜柚出口

  • 故乡的标点

  • 时光之味

最新新闻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