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八版>>

四川省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探索创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2021-11-09 12:46:46 中国质量报

调解失败有新解

四川省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探索创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本报讯 (记者 龚志伟)近日,四川省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江市消委会)对调解失败案例在不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和经营者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目的是调动社会公众来监督评判消费纠纷。

为确保公示合法、客观、公正、准确,内江市消委会制定了《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征求了相关部门的建议意见。该办法建立了消费投诉公示信息审核流程,对消费投诉公示的内容逐一进行核查、研判,排除恶意投诉情况,确保公示对象全面、真实。同时,在公示前对相关经营者进行约谈,通报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目前,内江消委会在公交车站广告传媒、各大商场LED广告屏幕等对定制家具、健身服务等4个调解失败的案例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品牌、注册时间、投诉内容、调解结果。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能够发挥社会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警示作用。据悉,内江消委会将继续探索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联动,扩大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公众参与度,让信息更公开、市场更透明、消费更放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推进食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整 ...

  • 河南省加强食品快检车管理守护人民群 ...

  • 图说抽检

  • 崇尚质量成为上海普陀社会新风尚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