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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实行部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新政

2021-05-10 10:35:13 中国质量报

安徽实行部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新政

首批涉及小麦粉等九个类别 惠及两千四百余家企业

本报讯 (记者 李 辉)自5月1日起,安徽在全省范围内将小麦粉、大米等9个类别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至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并实行告知承诺。这是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安徽省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新政。

据了解,该新政实施后,将惠及全省24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届时企业可就近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办理许可所需时间也由原先的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即企业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申请当天即可领取到食品生产许可证书。

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是指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的申请人,依据市场监管部门公开告知的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依法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并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承诺和提交的材料,作出是否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的行政审批工作方式。

据了解,实行告知承诺的低风险食品类别品种,由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风险等级、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经充分征求意见后确定并公布。目前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的低风险食品类别品种有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茶叶、糖(分装)、粉丝、粉条、粉皮9个。

为进一步加强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撤销许可。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审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被许可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其记入申请人、被许可人诚信档案,对该申请人、被许可人不再适用市场监管领域告知承诺的方式进行审批。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方便企业更加快捷地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5月1日起,安徽还将全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全程网办”并发放电子证书。届时,企业只需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选择证书送达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即可“送货上门”,整个审批过程企业“一次不用跑”,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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