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10月18日消息,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5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
根据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No:202208244)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销售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温岭市大溪昊都水果商行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6月21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进行抽检,2022年7月20日,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个体工商户温岭市大溪昊都水果商行经营的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2年8月16日,当事人签收了上述《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你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兴潘路36号、38号的经营场所,现场未发现6月21日购进香蕉。其余同批次香蕉已全部销售或销毁处理完毕。截至2022年10月13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投诉举报。同时,当事人于8月16日在其店内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未收到消费者的退货要求。
(三)2022年8月16日我局对个体工商户温岭市大溪昊都水果商行经营的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案调查。2022年10月18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罚〔2022〕815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