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平台领取的1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其中,蒲县蒲城炎斌饼子加工销售点销售的素丸子、发糕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抽自蒲县蒲城炎斌饼子加工销售点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1年10月24日的素丸子,经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抽自蒲县蒲城炎斌饼子加工销售点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1年10月24日的发糕,经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该销售点并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素丸子共加工4.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该批次不合格发糕共购进一件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导致素丸子不合格的原因是未严格执行食品生产操作规范,导致素发糕不合格的原因不在流通环节。
该销售点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综合考量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二十三元整,罚款人民币四千元整。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加工过程严格按照操作规范。